24小时服务热线:19103801095
NEWS CENTER
Recommend case
contact us
软性亲水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2014年第3号)软性亲水接触镜(以下简称软性镜)是用于配戴在眼球前表面的,需要支撑以保持形状的眼科镜片。其说明书承载了产品预期用途、配戴步骤、警示、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是指导配戴者正确操作、眼科专业人员准确理解和合理应用的重要技术性文件。本指导原则基于《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有关要求,参考国内外监管机构的经验及生产企业有关软性镜说明书撰写方面的资料,对说明书的撰写格式及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撰写软性镜说明书进行原则性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说明书提供技术参考。
查看详情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令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7号),药监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予以发布......
查看详情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0年修订版)为进一步规范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简称MR系统)的同品种临床评价,撰写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对2017年发布《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修订。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查看详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第9号)
发布时间:2014-05-3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9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为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新技术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33号)本指导原则是对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中部分新型技术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制造商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制造商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
查看详情标准号:GB/T 16886.3-2019。中文标准名称: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3部分:遗传毒性、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试验。英文标准名称:Biological evaluation of medical devices—Part 3: Tests for genotoxicity, carcinogenicity and reproductive toxicity
查看详情为规范和统一国内对适应性设计的认识,促进适应性设计的应用和理解以提高研发效率,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适应性设计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三类)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修订版)(2015年第112号)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三类)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三类)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