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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窥镜用取石器械通常由头部、杆部或软性导管和手柄组成,头部为抓取件或其他取出装置,通过手柄操作传递、控制头部工作。手术中在内窥镜下操作,用于取出组织、异物、粉碎结石。内窥镜用取石器械在我国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分类编码为02-15-18,管理类别为Ⅱ类。

(一)产品分类界定: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窥镜用取石器械归属"02无源手术器械"子目录,"15手术器械-其他器械"一级产品分组,二级产品分组为"18内窥镜用取石器械",管理类别为Ⅱ类。
(二)注册流程步骤: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需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主要步骤包括: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注册检验、临床评价、注册申报资料准备、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
(三)临床评价要求:该产品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版),属于02子目录下Ⅱ类无源产品,可免于进行临床评价。需将申报产品与境内已获准注册的同品种产品进行对比,重点关注抓取力、材料安全性、操作灵活性等关键指标,差异部分不得对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注册周期:内窥镜用取石器械作为结构相对复杂的无源手术器械,整体注册周期通常为4-5个月。其中注册检验约需1.5-2个月(含抓取性能验证),技术审评约需2-3个月,行政审批约需1个月,建议重点关注抓取稳定性和操作手感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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