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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是特别赚钱的行业,因为他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所以现在的无论是医药还是医疗器械市场的竞争都是十分激烈的,那么因为行业的原因,越来越多的人想在医疗市场上分到一杯羹,那么在杭州注册一家医疗器械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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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无菌医疗器械更强调生产过程管控及质量检验,有源医疗器械注册对产品定位、注册单元、典型型号、设计开发的等前期工作的要求要更高一些,本位为您带来药监总局有关有源医疗器械注册典型问题官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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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2015年,我国发布了《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医疗器械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要兼顾法规标准、产品特性,及监管需求、组织商业需求,甚至社保支付等事项。一起来看看审评中心关于医疗器械命名的思考及展望。感谢审评中心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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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八章附则中医疗器械定义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医疗器械的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或者支持。
4.对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5.妊娠控制。
6.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卫生部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82号)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召回制度,收集医疗器械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召回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医疗器械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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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召回主要是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召回分级与医疗器械销售和使用情况,科学设计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的,没有立即暂停销售或使用,责令其停止销售、使用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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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系统将上线并与省政府的一网通接入。为顺利完成过渡期工作,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需要递交补正资料的申请人应当在接收到中心发出的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年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的规定,现就递交补正资料的相关事宜做如下强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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