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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布《推进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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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飞速度医疗器械咨询  发布时间: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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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药品政务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证照电子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省政府《2022 年省<政府工作报告> 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辽政发〔2022〕4 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药品监管领域电子证照相关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函〔2022〕39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辽宁省发布《推进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一、工作目标

  2022 年底前,全面实现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证照电子化。按照“标准统一、共享互认、利企便民、安全可靠”的原则,促进和拓展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为提升药品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电子证照事项清单

  省药监局依据全省药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安全 可控、应上尽上”原则,结合省本级和各市已经实施的电子证书 情况,除涉及特殊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外,制定《辽宁省药品监管 领域涉企电子证照事项清单》(以下简称《电子证照事项清单》, 附件 1)。

(二)采集对接电子证照数据(9月30日前完成)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根据 《电子证照事项清单》,依照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本级药品监管领 域涉企电子证照目录,按照“谁审批、谁采集”要求,逐一完善 电子证照库数据采集工作,设置完善电子签章,配置电子证照基 本信息、证照模板、印章印文图像等照面信息。 各级营商环境(大数据)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业务 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的实时数据对接工作,实现电子证照的生 成、延续、变更、注销与相应事项办理同步完成、数据同步更新。 电子证照的信息采集、制证签发、存储管理、共享使用等工 作应当遵循国家、省电子证照相关技术要求和业务标准规范,数据及时归集到省电子证照数据平台,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 子证照云平台对外统一公开,供企业和社会公众查询、核验电子 证照基本信息。

(三)启用电子证照(11月30日前完成)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在完善电子证照库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启用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开展电子证 照信息录入、信息审核、制作、签章、更新注销等工作,生成增 量数据,确保电子证照随业务办理同步生成、随业务信息变更同 步更新,并有序推进存量证照电子化。

(四)推广电子证照应用(长期推进)

  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凡是通过电子证 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提高办事 效率。要加强电子证照应用,丰富和拓展线上共享、线下亮证等 社会化场景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 境的重要举措,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高度重 视,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各级 营商环境(大数据)管理部门要做好电子证照系统技术保障,确 保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

(三)积极宣传推广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营商环境(大数据) 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结合当地电子证照有关工作总 体要求和部署安排,将该项工作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提交 一次材料”改革等工作紧密结合,促进药品监管领域电子证照应 用拓展和服务提升。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政务窗 口等线上线下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向企业、社会公众宣传电子 4 证照使用方法、应用场景等内容,不断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电子证 照的知晓度、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导考核

  省药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市药品安全督查考核评价之中,并列为重要评价内容,将加强跟踪指导和督查,并对各市工 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请各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行政审批局、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 药品监管部门于 5月10日前填报《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证照电子 化工作联络表》(附件 2),5月3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省药监局联系人邮箱。

  省药监局联系人:花维珂

  联系电话:024-83988611

  邮箱:syjjspc@163.com

  省一体化电子证照数据库技术咨询:郭欢欢 联系电话:15142593344

  附件:1.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事项清单

  2.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证照电子化工作联络表

  附件1:

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事项清单



  附件2:

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证照电子化工作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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