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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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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飞速度医疗器械咨询  发布时间:2023-06-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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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医疗器械领域,通用名称的组成结构及要求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个医疗器械通用名称通常由一个核心词和不超过三个特征词组成。核心词是对具有相似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或预期目的的医疗器械进行概括表述,而特征词则描述医疗器械的使用部位、结构特点、技术特点或材料组成等属性。

一文了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要求

  各领域根据专业特性和产品特点确定核心词和特征词的选取原则。此外,根据现有认知和技术的影响,还可以增加特征词的数量。在一般情况下,特征词应按照对核心词的修饰性从广义到狭义的顺序排列,首位应放置描述产品使用形式和提供形式等属性的特征词。

  对于由两种及以上医疗器械组合而成的器械组合产品,其通用名称应体现组合形式和主要临床预期用途。药械组合产品则应根据药械组合特性进行命名。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要求不适用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在命名术语表及通用名称示例中,选择了典型产品,并根据术语表的特征词和核心词项,选取了适宜的术语,形成了通用名称示例。例如,植入式不可充电脑深部神经刺激器和植入式可充电脊髓神经刺激器等。

  通过医疗器械命名规则的要求,医疗器械通用名称的命名变得科学、规范。这有助于避免医疗器械命名中出现夸大适用范围、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的情况,同时保障医疗器械通用名称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明确,并与产品的真实属性相一致。医疗器械通用名称的科学规范将为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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