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服务热线:19103801095
NEWS CENTER
Recommend case
contact us
引言:对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产品莱索,如有新发布的注册检测用体外诊断试剂国家标准品/参考品且适用于已上市产品,能否在该产品延续注册时进行增加?一起正文。

有新发布的注册检测用体外诊断试剂国家标准品/参考品且适用于已上市产品,能否在该产品延续注册时进行增加?
不可以。根据《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2号)》中的要求,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有新的国家标准品发布实施,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国家标准品所做的变化属于应当办理变更注册的,注册人应当提交申请延续注册前已获得原审批部门批准的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站点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站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
北京飞速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医疗器械、诊断试剂产品政策与法规规事务服务,提供产品注册申报代理、临床合同(CRO)研究、产品研发、GMP质量辅导等方面的技术外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