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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末梢血采集容器产品的注册申报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如注册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本指导原则不包含的研究内容,可自行补充。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采集容器产品。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本产品管理类别为Ⅱ类,分类编码为22-11-06(22 临床检验器械 - 11 采样设备和器具 - 06 末梢血采集容器)。采血量在20μL~1000μL的末梢血样采集容器。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注册申请人应提供申请表、既往沟通记录(如不适用,应当明确声明申报产品没有既往申报和/或申报前沟通)、主文档授权信(如适用)、关联文件及其他管理信息等。
1.产品名称及分类编码
产品名称需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要求。品名举例:一次性使用末梢血样采集容器、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等。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末梢血采集容器产品的管理类别为Ⅱ类,分类编码为22-11-06(22临床检验器械-11采样设备和器具-06末梢血采集容器)。
2. 产品型号、规格的划分原则和实例
本类产品作为一个注册单元,一般按照是否装有不同添加剂或附加物划分为不同的型号,按照不同公称液体容量划分为不同的规格。
如:EDTA盐可细分为EDTA钾盐(EDTA-K、EDTA-K)和EDTA钠(EDTA-Na)盐,每一种视为一个型号;EDTA-K型号中不同公称液体容量,0.2mL、0.5mL、1mL,每一种视为一个规格。
若添加剂、公称液体容量均相同,而只是管体尺寸(如高度和直径)和结构不同时,可通过列表或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等形式,对规格进行明确和细化。
(二)综述资料
1. 结构及组成
末梢血采集容器通常由容器(管或瓶或管瓶或试管)、盖子、标签(如有)、添加剂、附加物(如有)组成。结构图示见图 1。

1-容器(管或瓶或管瓶或试管);2-盖子;3-标签
图1 末梢血采集容器结构图示
2. 产品的工作原理
末梢血采集容器与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如采血针、采血笔)配套使用,采集人体末梢部位(指尖、耳垂、足跟等)的血样。
末梢采血针刺破皮肤形成血滴后,将采血容器管口贴近血滴,利用血液表面张力或轻微虹吸作用使血样进入管体;
管内若含添加剂,血样与添加剂充分接触后实现抗凝、促凝或血糖稳定等功能;
末梢血采集容器可与末梢采血管配套使用,通过末梢采血管采集人体末梢部位的血样后转移至末梢血采集容器中。
3. 产品的适用范围
用于人体末梢血样的采集、运输和存储等。含有不同添加剂或附加物的末梢血采集容器用途有所不同,具体用途见附件1。
(三)非临床资料
1. 产品的主要风险
根据GB/T 42062-2022《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要求,对末梢血采集容器已知或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判定,产品风险分析至少应包含附件2所列危险,企业还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确定其他危险。针对各项风险,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或经风险分析证明受益大于风险。
参照《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提交产品使用错误评估报告。若前期已开展可用性工程工作,亦可提交可用性工程研究报告,用于替代使用错误评估报告。
2. 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
(1)产品适用标准情况
末梢血采集容器建议参考YY/T 0617《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要求,若申报产品结构特征、适用范围、使用方式等与YY/T 0617的适用范围不一致,注册申请人应当提出不适用于此标准的说明,并提供经验证的证明性资料。
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应与性能研究资料保持一致,主要包括以下要求:材料、充装体积、设计、结构、生物负载或无菌、添加剂、末梢采集采集容器的识别。
除此之外,对于采血管中的添加剂和附加物,还应检验下列项目:
促凝剂管:促凝效果、促凝剂重量;
抗凝胶管:抗凝效果、抗凝剂重量。
分离胶管:分离胶重量、分离胶比重、分离效果;
分离胶和促凝剂管:分离胶和促凝剂重量、促凝效果、分离胶比重、分离效果。
(3)产品检验报告
应说明检验用型号规格的典型性,如所检型号规格部分性能指标不足以覆盖其他型号规格时,应针对差异部分进行检验。同一注册单元内注册检验典型性产品确定原则和实例如下:
装有不同添加剂和附加物的产品之间不能完全互相覆盖。
若添加剂和附加物、公称体积均相同,而管体材质或结构不同,则不能完全互相覆盖。如:同为0.5mL的肝素钠末梢血采集容器,若盖子(TPE或丁基胶)和管身(PP或PE)的材质不同,则应至少对不能互相覆盖的指标如泄漏、强度等做差异性能检验。
3.研究资料
(1)产品性能研究
申报资料中应包括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所有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
(2)生物学特性研究
末梢血采集容器产品不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遵循GB/T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的相关要求,无需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3)灭菌工艺研究
以无菌形式提供的末梢血采集容器产品注册申请人应提交相关灭菌研究资料,应明确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和无菌保证水平(SAL),该类产品SAL应达到1×10,同时应提供灭菌确认报告。
如产品采用辐照方式灭菌时,可参照GB 18280.1《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 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GB 18280.2《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 第2部分:建立灭菌剂量》、GB/T 18280.3《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 第3部分:剂量测量指南》等标准的要求开展研究。
若注册申请人采用其他灭菌方法,应充分考虑所采用的灭菌方法与产品的适应性。若采用蒸汽灭菌的方式,应充分考虑是否会影响末梢血采集容器的尺寸等,并提供研究资料;若灭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现残留,如环氧乙烷灭菌,应当明确残留物信息及采取的处理方法,并提供研究资料。注册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所采用的灭菌方法与包装的适应性,如所选灭菌方法是否会导致包装材料的颜色发生变化、包装破损变形、影响密封性等。
(4)产品稳定性研究
应提供货架有效期研究资料,证明在货架有效期内,产品可保持性能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产品有效期验证可采用加速稳定性试验或实时稳定性试验,申请人需在试验方案中设定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判定标准。
应当提供运输稳定性和包装研究资料。应明确产品的初包装材质和包装形式,并确保包装在产品有效期内和宣称的运输储存条件下,能够对产品起到防护作用。产品包装验证可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进行(如GB/T 19633、GB/T 4857等),提交产品的包装验证报告。包装验证的资料内容应与包装说明中给出的信息相符。
(5)其他资料
末梢血采集容器产品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从基本原理、结构组成、性能、安全性、适用范围等方面,证明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6)添加剂的信息
不同的添加剂决定了末梢血采集容器不同的临床使用,应对各种添加剂的配方、来源、装量和混合方法等给予关注。
(7)防污染与防二次损伤研究
末梢血采集容器的使用场景为人体末梢皮肤,应提交防污染和防二次损伤的研究资料,重点验证:
密封盖开启后,内表面无外露污染;
管口圆润化处理效果,经模拟皮肤接触试验,无划伤、刺伤及其他皮肤损伤;
(8) 联合使用
如申报产品声称与其他医疗器械联合使用,应当提供证明联合使用安全有效的研究资料。
(四)临床评价资料
该产品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注册申请人无需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若无法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产品具有等同性,则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其他路径开展相应工作,提供符合要求的临床评价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产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编写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YY/T 0617中10章的要求,同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适用的采血方法的说明;
2.添加剂符号和色标的说明;
3.添加剂与采集血液混合(机械和手工)的方法;
4.如果用于检验血液中的某一物质,则末梢血采集容器中该物质的限量应进行说明。
按产品说明书操作末梢血采集容器时应做到:采血时对患者健康的危害为最小;在血样采集、混合、化验和后处理过程中,操作者和相关设备受血液病毒感染和污染的风险为最小;有利于无公害化处理。
(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注册申请人应按照《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中附件5《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提交申报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Z].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Z].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Z].
[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121号[Z].
[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通告2019年第99号[Z].
[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通告2022年第8号[Z].
[7]GB 18280.1-2015,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 辐射灭菌[S].
[8]GB 18280.2-2015,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 第2部分:建立灭菌剂量[S].
[9]GB/T 18280.3-2015,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 第3部分:剂量测量指南[S].
[10]GB/T 14233.1-2022,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1部分:化学分析方法[S].
[11]GB/T 14233.2-2005,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S].
[12]YY/T 0617-2021,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S].
[13]GB/T 42062-2022,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S].
[14]YY/T 0466.1-2023,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S].
附件1
一、添加剂
末梢血采集容器中的添加剂主要包括抗凝剂和促凝剂等。
添加剂可以几种物理状态供应,包括液体状态(如柠檬酸磷酸盐葡萄糖腺嘌呤、柠檬酸钠)、溶液干燥物或冷冻干燥物(如EDTA盐、肝素锂、肝素钠、氟化物/草酸盐、氟化物/EDTA和氟化物/肝素)或粉状等。溶液状态容易与血样混合,由于含有水分,对血液具有一定的稀释作用,有时可能会影响检验的准确性。干燥状态的添加剂如果在试管内分布不均,大的结晶颗粒很可能不能在短时间内充分溶解于血样,从而影响预期抗凝效果(会形成凝血块堵塞检验仪器)。所以,用专用设备向容器内喷射雾化抗凝剂,使其均匀地分布于试管内壁,干燥后在管壁形成均匀的结晶体是一种理想的形式。
二、附加物
末梢血采集容器中附加物是为了满足某些特殊检验要求的分离胶或分离粒子等。
不同添加剂、附加物的作用原理
一、抗凝剂
(一)乙二胺四乙酸(EDTA)盐
EDTA有二钠、二钾和三钾盐。均可与钙离子结合成螯合物,从而阻止血液凝固。EDTA盐可经高温烘干,抗凝作用不变,通常配成15g/L水溶液,每瓶0.4mL,干燥后可抗凝5mL血液。EDTA盐对红、白细胞形态影响很小,根据国际血液学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standard of hematology,ICSH)1993年文件建议,血细胞计数用EDTA二钾作抗凝剂,用量为EDTA-K·2HO 1.5-2.2mg (4.45±0.85μmol)/mL血液。 EDTA-Na与EDTA-K对血细胞计数影响均较小,但二钠溶解度明显低于二钾,有时影响抗凝效果,其他抗凝剂不适合于血细胞计数。
(二)柠檬酸钠(枸橼酸钠)
柠檬酸钠可与血中钙离子形成可溶性螯合物,从而阻止血液凝固。 柠檬酸钠有NaCHO·2HO和2NaCH·11HO等多种晶体。通常用前者配成109mmol/L(32g/L)水溶液(也有用106mmol/L浓度)、129mmol/L(35g/L)水溶液,与血液按1:9或1:4比例使用。柠檬酸钠对凝血V因子有较好的保护作用,使其活性减缓,故常用于凝血象的检查,也用于红细胞沉降率的测定。
(三)草酸盐
草酸盐可与血中钙离子生成草酸钙沉淀,从而阻止血液凝固。草酸钠通常用0.1mol/L浓度,与血液按1:9比例使用,过去主要用于凝血象检查。实践发现草酸盐对凝血Ⅴ因子保护功能差,影响凝血酶原时间测定效果;另外由于草酸盐与钙结合形成沉淀物,会影响自动凝血仪的使用,因此,多数学者认为凝血象检查选用柠檬酸钠为抗凝剂更为适宜。
(四)肝素
肝素广泛在于肺、肝、脾等几乎所有组织和血管周围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的颗粒中。肝素可加强抗凝血酶Ⅲ(AT-Ⅲ)灭活丝氨酸蛋白酶,从而阻止凝血酶形成,并有阻止血小板聚集等多种抗凝作用。尽管肝素可以保持红细胞的自然形态,但由于其常可引起白细胞聚集,使用涂片在罗氏染色时产生蓝色背景,因此肝素抗凝血不适合全血液学一般检查。肝素是红细胞渗透性试验理想的抗凝剂。
(五)氟化钠
氟化钠是一种弱效抗凝剂,一般常同草酸钾合并使用,其比例为氟化钠1份,草酸钾3份。有良好的防止血糖降解作用,是血糖检测的优良保存剂。血糖酵解抑制剂主要是抑制参与糖酵解的酶的活性,其中抑制己糖激酶、磷酸果糖激酶和丙酮酸激酶这3种限速酶效果最佳。氟化钠阻断烯醇化酶,抑制甘油3磷酸脱氢酶的活性,使葡萄糖分解抑制。但不是抑制限速酶,故起效慢;而草酸钾抑制丙酮酸激酶,采血后立即有效抗糖酵解,减少氟化物的用量。
二、促凝剂
由于过去采血后血液自然凝固,分离血清时间长影响了分析仪的多种功能的充分发挥,为了检测技术的快速化,往末梢血采集容器中添加促凝剂缩短了血液凝固时间。血液促凝剂是为了临床检验中快速分离血清标本而研制的促凝剂,一般常用促凝剂有SiO、凝血酶、蛇毒等促凝成分, 经特殊加工制成粉剂,用定量喷雾器均匀喷在末梢血采集容器内壁上, 达到快速促凝的目的。
三、分离胶
分离胶能够将血液中的液体成分(血清)和固体成分(血细胞)彻底分开并积聚在试管中形成屏障。根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分离胶也可与促凝剂、肝素、EDTA盐等搭配使用。
分离胶是由疏水有机化合物和硅石粉组成,具有触变性的粘液胶体,其结构中含有大量氢键,由于氢键的缔合作用形成网状结构,在离心力的作用下网状结构被破坏变为粘度低的流体,当离心力消失后又重新形成网状结构,这种性质被称为触变性(thixotropy)。即在温度不变的情况下,对这种粘液胶体施加一定的机械力,可从高粘度的凝胶状态变为低粘度的溶胶状态,如果机械力消失又恢复原来高粘度的凝胶状态。触变性是因为分离胶的结构内部含有大量氢键网状结构之故。分离胶比重维持在1.05左右,血清比重约1.02,血细胞比重约1.08,当分离胶与凝固后的血液在同一试管中离心时,由于对分离胶施加离心力而引起硅石凝聚体中的氢链网状结构被破坏变成链状结构,分离胶就成为粘度低的物质,比分离胶重的血块就移到管的底部,分离胶发生反转现象,形成管底部血块/分离胶/血清三层。当离心机停止转动失去离心力后,分离胶中硅石凝聚体的链状粒子间再次由氢键构成网状结构,恢复初始高粘度凝胶状态,在血清中血块间形成隔离层。
附件2
产品主要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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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分类 |
危险的形成原因 |
可能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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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危险 |
产品未进行灭菌或灭菌不彻底 |
造成产品污染,造成内部添加剂长菌,有效成分不足,导致检验结果不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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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经灭菌或未达到预期的灭菌效果 工艺和生产环境不当 所用的溶解水纯度没达到要求 |
采血管内液体发生霉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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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未在清洁环境中生产 |
引入细菌内毒素或微粒物质,可能导致管内添加剂污染,影响检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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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或内壁处理工艺控制不良 |
产品内壁发生水解而产生脱落,可能影响部分细胞计数检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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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相容性不合格(如材质细胞毒性、致敏性) |
患者皮肤红肿、瘙痒、过敏;血样溶血,无法完成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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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危险 |
管口未做圆润化处理,有毛刺、锐边 |
采集血样时划伤患者皮肤,造成二次损伤;划伤操作人员手部,导致血液暴露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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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品使用相关的危险 |
添加剂分布不均匀 |
对血样产生影响而导致检验结果不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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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盖开启力过大/过小 |
开启力过大导致管体变形、破裂;开启力过小导致储运过程中盖体松动,血样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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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性能不合格,漏液 |
血样挥发、污染或凝固,无法完成检验;血样泄漏造成操作人员血液暴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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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称容量偏差过大 |
采血量不足或过多,检验结果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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